9001jcc金沙以诚为本2017年推免实施办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19-05-22 | 浏览次数:20

9001jcc金沙以诚为本201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

 

  根据《9001jcc金沙以诚为本201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9001jcc金沙以诚为本实际情况,特制订2017年9001jcc金沙以诚为本推免生推荐工作办法。

  一、推荐名额:6名

  二、推荐、选拔条件

  (一)基本要求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者。

  4.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科学精神、协作精神、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无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修完本专业1-6学期与专业教学计划进度相应的课程,取得规定学分。

  6.英语专业学生须通过国家专业英语四级考试 (专八通过者优先考虑);日语专业学生须通过日本语能力二级考试;朝鲜语专业学生须取得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含)以上(710分制)或朝鲜语专业四级考试成绩优异者或获得一定级别的韩国语能力考试证书。

  (二)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可以不受学院综合排名限制,进行特殊选拔。特殊选拔必须经三名以上(含三名)本学院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所在学院进行专题报告,申请者的申报材料、教授联名的推荐信、专题报告内容及结论等,在学院逐级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经学院推荐工作小组审查批准后,报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推荐工作必须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三)其他条件参照《9001jcc金沙以诚为本201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

  三、推荐工作程序

  (一)学生自愿申报。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由本人向学院提交申请,填写《9001jcc金沙以诚为本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审核表》(简称申请审核表),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二)学院推荐。学院、教务处、学生处对申请学生的成绩、奖惩情况等进行审核。学院将审核无误的学生推荐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学院的推免生名额确定推免生名单。

  (三)推免生名单公示。推免生名单在学院网上进行公示10个工作日,推荐学院推荐工作小组审核并盖章后,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四)推免生名单上传。研究生院上报推免生名单至推免服务系统备案。

  四、推荐成绩计算办法

  推荐成绩=本科(1-6学期)平均学分绩点*0.75+加分绩点*0.25;

  (一)成绩计算说明:

  1.1-6学期平均学分绩点、加分绩点满分均为4分。

  2.加分绩点计算,详见下面2获奖项目对应加分绩点的计算方法。

  (二)获奖项目对应加分成绩点的计算方法(奖项获奖日期截止到推免当年9月1日)

  1.获得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的国家级奖励,或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已公开发表与专业相关的,并署名为9001jcc金沙以诚为本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计为2.4绩点。

  2.获得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的省市级奖励,或已申请发明专利或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署名第一或第二),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已公开发表专业相关学术论文(第二作者)或获得科研成果(计前5名),并署名为9001jcc金沙以诚为本,计为 0.6绩点。或在部队荣立三等功或被评为“优秀士兵”二次,计为0.6绩点。

  3.荣获“校优秀学生标兵”、“校优秀学生干部”、“校优秀团干部”、“校优秀团员”、“校优秀党员”、“校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每项计为0.3绩点。

  4.荣获“校社会工作积极分子”、“校优秀学生”、“校大学生艺术团优秀团员”称号、在部队被评为“优秀士兵”,每项计为0.2绩点。

  5.同一学年的同一奖项只计算一次,并按照最高成绩计算;只计算本科阶段的获奖情况。

  (三)加分范围说明

  1.省市级及以上奖励表彰范围包括: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市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或学科竞赛奖项清单参见学校教务在线---大学生创新网,具体由教务处认定。

  2.国内外核心期刊范围:被SCI或EI收录的刊物;被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编制的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含扩展库)收录的期刊或被南京大学编制的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收录的期刊。

  五、工作日程

  (一)报名时间:2016年9月18日-9月22日

  (二)报名地点:行政楼425室

  (三)提交材料

  1.《9001jcc金沙以诚为本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审核表》(含一寸免冠照片与辅导员签名)一式一份

  2.1-6学期成绩单原件

  3.外语等级证书(英语专业四级(八级)证书;日本语能力二级考试证书;CET-4、CET-6级证书;朝鲜语专业四级考试证书等)与计算机等级证书复印件

  4.获奖证书复印件

  5.科研材料复印件(如发表论文、大学生创新活动项目获奖、科研获奖、申请专利等)

  6.其他相关材料

  7. 联 系 人:杨影老师

  8. 联系电话:021-61900704

  六、申诉受理渠道

  申诉电话:021-61900701

  申诉地点:行政楼408室

  联 系 人:齐老师

  电子邮箱:ylqi@shou.edu.cn

                                       9001jcc金沙以诚为本

                                      201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