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养学生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激励学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根据《9001jcc金沙以诚为本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办法》(沪海洋教〔2017〕50号)文件要求,现启动本学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具体要求如下。
一、认定对象
2014级起普通全日制本科在校生。
二、申请要求和流程
1.申请人在申报前须认真阅读《9001jcc金沙以诚为本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办法》(附件1)和《9001jcc金沙以诚为本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实施细则》(附件2)两个文件,确认是否符合申报条件。
2.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并向学院提交《9001jcc金沙以诚为本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申请表》(附件3),同时提供相应成果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原件供学院认定时审核、复印件作为认定材料留存归档。
3.学院审核认定后需在本院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将《9001jcc金沙以诚为本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汇总表》(附件4)纸质稿和电子稿报送至教务处,教务处审定后将认定的学分和成绩录入教学管理系统。
三、时间安排
12月4日前教务处对学院下达通知;
12月5日—12月15日:①学院组织宣传;②学生提交申请表和证明材料;③学院审核认定学分。
12月18日学院进行网上公示,公示结束后学院向教务处提交学分认定汇总表。
2018年1月5日前教务处将统一认定的学分和成绩录入教学管理系统。
请在12月15日前将所有纸质版材料送至行政楼421。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kanata0726@163.com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61900715
附件1.9001jcc金沙以诚为本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办法.doc
附件2.9001jcc金沙以诚为本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实施细则.doc
附件3.9001jcc金沙以诚为本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申请表(学生用).xlsx
附件4.9001jcc金沙以诚为本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汇总表(学院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