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专业与韩国高校的合作形式有“3+1”和“2+2”,“3+1”为交换生,第5-6,6-7学期免费去对方学校学习。主要留学院校有韩国淑明女子大学、祥明大学、翰林大学等。回国之后互认学分,只授予我校学位;“2+2”为双学位模式,在我校修完相关学分后,5,6学期可以去对方学校学习,对方学校承认在我校修过的部分学分。在对方学校修满毕业学分后可申请对方学校学位,之后可以申请我校学位。在对方学校学习期间缴纳对方学校学费,我校学费不用缴纳。今年来的留学情况如下表:
“3+1”学生赴韩国高校学习国语国文专业的课程,“2+2”学生则修满所选专业的专业课程。 “3+1”学生回国后撰写了留学小结,“2+2”学生中已有三届共三名学生获得双学位。学生普遍表示通过交流学习增长了见识、开拓了视野、锻炼了自我。
我专业自2012年以来每年暑假组织韩国祥明大学短期游学项目,共52名学生参加,赴韩进行语言研修以及文化体验,促进文化交流。通过游学项目,同学们充分体验了解了韩国文化,利用有利机会和韩国人用韩语进行交流,在实践中提高了语言应用能力。同时也促进了我校与韩国祥明大学的文化交流。
具体内容如下:
1. 留学院校: 淑明女子大学、祥明大学、翰林大学
2. 留学形式: 3+1, 2+2
3. 留学学期:第6学期、第5学期
具体内容如下:
*淑明女子大学、祥明大学
一. 留学形式:3+1
二. 派选学期: 第6学期(3+1留学一年)
三. 派选名额:5人
四. 派选标准:
1. 思想道德品质:热爱祖国;具有优秀的道德品质、社会公德意识;诚实守信;勤俭节约;范遵守校纪校规,严于律己;懂礼貌、重礼节;注意生活细节,尊敬师长,尊重他人;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2. 集体观念:有集体荣誉感;积极参加本专业、本院及学校的各项活动;积极参加与专业相关的社团活动及文化活动;积极参加班会、报告会、座谈会等;人际关系和谐,关心他人,乐于助人;不以自我为中心,有很好的群众基础及向心力;有很好的组织能力和群策能力,班级或生活出现问题时,能很好的进行协调;在集体生活中,起积极地带头作用。
3. 成绩要求:学习态度端正,热爱本专业;勤奋努力,自强不息;课堂上,积极配合老师,课堂上积极发言,和老师很好的互动;在促进学风发展中起积极地带头作用;认真完成作业;无旷课记录、迟到或请假现象极少;历次学期考试无不及格、补考、无受处分和违纪记录。并学习成绩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3或学生专业课成绩每课高于85分,或通过韩国语能力考试4级。 同等条件下积极配合老师做各项工作、为班级做出各项贡献的学生优先。
4. 在校期间所修学分:在校期间修满所有必修课,专业选修课修满10分(共26分),校选修课修满分10分(共10分),以免存在留学回来缺乏学分,影响毕业。
5. 如出现旷课、违纪等违反校规、影响课堂秩序诸现象者取消留学资格。
五. 留学报名、手续相关:第5学期开学初打印成绩单报名,报名老师待定;10月准备材料,邮寄材料;11月提交学院2000元/人 出国留学费;12月办签证;2月底出国。寒假之前在辅导员办公室(黄佳栋老师)办理休学手续、签署留学协议。
六. 在韩专业、所修课程:韩国语专业,在韩国修满专业课7门,回国后抵充毕业所需必修课、选修课学分。
七.学费:交我校学费、免除在韩学习费用;祥明大学免住宿费
八. 返校后审核手续:
1.学生归国后,办理复学手续,复到原班级(黄家栋老师);
2.学院按原专业培养目标审核韩方课程学分,安排学生进行毕业论文(或答辩);
3.学院保存韩方成绩单(复印件),并将韩方成绩单(原件)交教务处复核;
4. 提交留学小结(黄佳栋老师、李海英老师)
5.教务处复核后颁发学历、学位证书;
6.教务处将学生的韩方成绩单与校内成绩一并按期归档。
*淑明女子大学、祥明大学
一. 留学形式:2+2 (留学2年)
二. 派选学期: 第6学期
三. 派选标准:
1. 思想道德品质:热爱祖国;具有优秀的道德品质、社会公德意识;诚实守信;勤俭节约;范遵守校纪校规,严于律己;懂礼貌、重礼节;注意生活细节,尊敬师长,尊重他人;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2. 集体观念:有集体荣誉感;积极参加本专业、本院及学校的各项活动;积极参加与专业相关的社团活动及文化活动;积极参加班会、报告会、座谈会等;人际关系和谐,关心他人,乐于助人;不以自我为中心,有很好的群众基础及向心力;有很好的组织能力和群策能力,班级或生活出现问题时,能很好的进行协调;在集体生活中,起积极地带头作用。
3. 成绩要求:学习成绩优异,特别是专业成绩;口语表达能力相对优秀、能很好的适应异国文化环境;学习态度端正,热爱本专业;勤奋努力,自强不息;课堂上,积极配合老师,课堂上积极发言,和老师很好的互动;在促进学风发展中起积极地带头作用;认真完成作业;无旷课记录、迟到或请假现象极少;历次学期考试无不及格、补考、无受处分和违纪记录。通过韩国语能力考试3级,同等条件下积极配合老师做各项工作、为班级做出各项贡献的学生优先。
4. 在校期间所修学分:在校期间修满所有必修课,专业选修课修满10分(共26分),校选修课修满分10分(共10分)。
5. 如出现旷课、违纪等违反校规、影响课堂秩序诸现象者取消留学资格。
四. 费用
交韩国就读学校学费(具体费用自己上网查询)
五. 专业
学生根据自己需求及对方学校招生简章可自由选择专业。(我系学生已选择的专业有食品营养、经济学、服装设计、旅游管理等,供参考)
六. 返校后审核手续:
1.学生归国后,办理复学手续(黄佳栋老师);
2.在国外2年获得国外高校学位者经我校成绩认定、学位证书审核通过颁发我校毕业证、学位证(比同届晚1年获证书);2年未获得国外高校学位证者2年时回国办理复学手续,经审核我校颁发结业证书。之后继续在韩就读,拿到国外学位证后回国申请我校学位证、毕业证。申请我校毕业证、学位证期限为入学起6年,逾期不予颁发。
翰林大学:
1. 形式:3+1, 2+2
2. 派选学期:第5学期 (3+1留学一年, 2+2 待定)
3. 派选名额、派选标准(淑明、祥明的选派标准1、2、3(具体成绩除外)、5适用于翰林大学)、选课等具体事宜咨询李承子老师(15692166760)
留学相关解释权在于韩语系。